歙县郑村镇: “沉浸式”明法析理 二十年纠纷一朝化解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
近期,歙县郑村镇成功调处一起时跨二十年的土地流转纠纷,受到当地村民及当事人的一致赞誉。

事从2006年说起,当时辖区内某村村委会为发展村集体经济,通过招标的方式流转村口闲置的仓库、养殖房及周边空闲地,总面积1500多平方米。由当事人汪某某拍得并签订流转协议。在四至范围内有一口小水塘,村民称该水塘未进行流转,为此经常因为灌溉用水发生纠纷,一直成为汪某某一块心结,后多次反映到村、镇,均为得到妥善解决。

今年又与村民发生灌溉用水纠纷,汪某某再次请求镇政府,从流转协议及附件书面上无法判断争议的小水塘是否在流转范围内,涉及小塘争议地块坐落仓库后,土地面积近480平方米,形状不规则,东边部分已被村机耕路使用,东南角被汪某某仓库改建住房使用,为此调解人员现场经双方回忆指认边界。对于形状不规则地块如何测量?调解人员提出按农村风俗取两端平均数值进行测算,双方均认可该测算方法,经测量与协议附件仓库后地块总面积基本相符;另附件上载明减去一块面积78.56平方米的地块后方为流转实际面积,附件同时标明仓库后有一建筑物平房及水塘面积均为78.56平方米,为此再次就建筑物平房及水塘四至双方进行回忆指认边界,实地测量水塘面积约80平方米,平房面积不足55平方米,从两数据分析平房面积与附件标明面积相差太大,而且坐落在争议地块边缘;水塘面积比较接近,再则水塘为垒土筑磅结构,多年清理出现面积少数变动属正常数值,唯一出现差错的较大可能是当时协议制作人平房面积标明书写出错,经调解人员分析后,双方豁然接受水塘未进行流转,使用权应该还归所在村民组,为防止再次发生纠纷,当场趁热调解,水塘的使用、管理、维修、灌溉用水双方等达成协议。时跨二十年的纠纷经过三个小时“沉浸式”恢复地块原貌、步步明法、块块析理,终于圆满达成协议。

近年来,郑村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践行“歙事井然”、“八眼井”纠纷调处工作法,秉承本地域“孝”文化因子,主动作为,勇于担当,近年全镇共化解历史遗留纠纷6起,有效的解决了历史遗留纠纷调处瓶颈问题,同时为群众依法维权打通了障碍,在调处工作中走出了一条案结、事了、人和的社会治理新路子。

(吴莹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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